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張亞榮)清晨,跨越一座城,就為了買幾斤蓮子?明明只需支付幾元,卻拿出百元新鈔?菜農瓜農頻頻收到假幣,不僅勞動成果泡了湯,辛苦賺的錢也賠了進去。
近日,沅江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使用假幣案,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主犯周某珍、周某仁因犯購買假幣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,從犯何某因犯使用假幣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,同時還被處以一萬元至二萬元不等的罰金。
賣菜老人收到了假幣
“用百元紙幣買幾塊錢的菜,十幾分鐘之內還來了兩次,越想越奇怪。”2023年7月4日清晨6時左右,在沅江市南大膳鎮(zhèn)路邊賣蓮子的孫奶奶收到2張100元面值假幣,于是報了警。本以為是個案,公安機關卻陸續(xù)接到了多名菜販的報案,都稱收到了假幣。兩日后,公安機關在菜市場將正在使用假幣的三人抓獲歸案,并當場扣押同一冠字號假幣8張。
“以假亂真”的一家人
經查,周某珍、周某仁、何某均系湖南道縣人。周某珍是周某仁的親妹妹,何某則是周某仁的兒子。周某珍、周某仁曾因使用假幣被多地公安機關行政處罰,其中周某珍的丈夫也因犯使用假幣罪被判處刑罰。2023年6月至7月,三人采取清晨從道縣出發(fā),流竄至常德市的漢壽縣、津市,益陽市的沅江市、南縣等地,以在菜農、瓜農手中購買低價商品換取對方找零方式,使用面值為100元的假幣共計91張,一旦得手即駕車離開。三人多選擇年紀較大的攤販,就是利用他們防范心理不強、難以識別假幣等特點實施“以假換真”。
法庭上的深切懺悔
“被告人辯解自己生活困難不得已才去行騙,正因如此才更應當想到菜農、瓜農起早貪黑的艱辛和不易。希望三人能夠在內心深處深刻反省,吸取此次教訓,以后遵紀守法,為家庭成員樹立正確的價值導向?!惫V人對三名被告人的罪行進行了剖析并展開法庭教育。最后陳述時,周某珍留下了悔恨的淚水,“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,我真的很后悔,我不該害別人,我很對不起我的女兒?!?/span>
檢察官提醒
偽造、變造、出售、購買、持有、使用假幣,擾亂國家金融秩序,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。人民群眾如收到假幣,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,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
責編:楊紹銀
一審:楊紹銀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